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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2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研究进展及变更申请等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河北省自然基金委员会现开始受理2022年度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和项目变更申请以及承担单位绩效考核信息表和年度工作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1.网上填报。上述信息均应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login.aspx)”在线填报(填报要求详见系统登录页面“使用说明”中的相关文件)。

2.研究进展报告填报。在研项目负责人(见附件)应按系统提示认真、完整填报当年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未填写研究进展信息将不能进行项目验收。

二、项目变更

项目计划书确实需要变更(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完成日期、依托单位、研究内容、项目终止、项目撤销、项目组成员)应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login.aspx)”中“项目管理”链接下“项目变更申请”在线填写变更信息,其它时间不受理此类变更申请。

1.项目负责人变更。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2.项目研究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先书面将变更研究内容的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基金办批准后,再进行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延期申请。请在应结题年度提请,原则上不允许提请二次;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4.项目提前验收申请。请在应结题年度的前一个年度提请,研究期限在3年期以下的项目不允许提前验收;请上传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附件。

5.项目终止、撤销。终止、撤销项目应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决算表,单位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部门)须在决算表上签章,并请上传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6.项目组成员变更。新增成员应符合限项规定要求,项目在研期间只允许一次变更。

7.各类变更均需认真填写变更理由,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研究进展报告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在线填写或上传即可,如不在线填写研究进展信息将不能进行项目验收。

2、项目变更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53房间。

四、时间要求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7: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月12日11:00

超过时限,网络将关闭。请各学院科研办通知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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