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校博士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16〕43号])和《河北工程大学省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优秀科技人才和团队培育,现开始启动博士专项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博士专项基金项目资助我校新到校或回校工作的博士,被资助人应在人事处博士专项基金名单下达后,提交《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可在(科研院主页——相关下载——纵向项目)中下载。
2、、被资助人应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申报条件、研究期限、项目考核指标等有关规定填写项目申请书。
3、项目选题必须符合所在学院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需经依托科研平台、重点学科、学院(部)审查同意。本项目经学校批准后可作为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和考核的依据。
4、项目经费分两年下拨(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拨付年度金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账,否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一管理。
二、报送要求
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于2017年6月26日下午4:00前由学院科研办统一报送科研院科技项目办414室,联系电话:8579079。
附件:2017年校博士专项基金项目第一批人员名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