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产学研合作专项:优先支持面向以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新型储能、高端装备制造、碳中和碳达峰、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合作企业是“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
2、已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且2021年以来单个合同到账经费本科高校100万元以上、高职院校50万元以上。
3、项目立项后,研究成果转化新增到校经费50万元以上。
(四) 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尚未立项但进入会议答辩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尚未立项的项目负责人。
2、近三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3、近三年在 nature、 cell、science 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请人请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6)。
(三)申报书不得一题多报,申报前期基础(包括预实验和前期成果)无学术不端等情况。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五)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及青年基金项目仍然是限额推荐,具体可推荐指标数如下:
1、科学技术类: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6项
(2)青年基金项目11项
2、人文社会科学类: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2项
(2)青年基金项目8项
(六)如果申报数量超过限额数量,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获得推荐项目的名单,将在科研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七)经费资助额度。
1、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9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3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1万元。
3、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4、产学研合作专项: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各项目申请人线下填写各类《申请书》(附件1、附件2)供校内评审使用。于2022年10月20日17:00以前,由学院科研办统一将各类申请书PDF版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附件4)发至邮箱keyjh@he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获得推荐项目的申请人请在10月25日17:00前在河北省教育厅申报平台填报申请书 ,具体步骤如下:
(1)申报平台
科技类项目申请人请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ixm.hee.gov.cn );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人请登录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
(2)账号申请
获得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由科研院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3)项目申请书填写
获得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 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 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4)项目申请书打印
申报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PDF版)。业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5)。
四、材料报送
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后,各学院科研办请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30前将各类项目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院行政楼249室,并将各类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发送至邮箱keyjh@he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969079
附件1:科技类申请书模板(线下填写)
附件2:人文申请书模板(线下填写)
附件3:科学技术类项目汇总表
附件4:人文社科类项目汇总表
附件5:教育厅申报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6: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 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河北省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