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征集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征集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省内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客观公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
3.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4.活跃在科研一线或生产一线的科技人员,精通所从事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5.企业专家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专家等应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省直有关部门专家应为现任正处级以上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除外)。
(二)优先入库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1.“两院”院士;
2.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中的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巨人计划”领军人才;
3.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科技型上市公司等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和技术骨干;
4.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近三年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5.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内设学院院级领导;
6.中央驻冀及省属科研院所院级领导;
7.省三甲医院院级领导,省三甲医院科主任;专业主委、副主委、候任主委;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
8.相关学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
二、组织方式
专家库征集专家及更新信息采用推荐单位推荐、省科技厅审核、专家完善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单位推荐
我校教师由河北工程大学推荐,由于奖励库专家条件与以往有所变化,因此目前已在奖励专家库的专家仍需进行重新审核推荐。
(二)省科技厅审核
省科技厅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上来的专家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奖励专家库。
(三)专家完善个人信息
省科技厅通过“河北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发短信通知入库专家的专家号和登录密码,请入库专家登录专家库系统[“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中的“专家库”(https://jl.hebkjt.cn/)]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完善专家个人信息。
奖励专家库中符合条件、信息完整的专家,将参与我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等有关工作;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完整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删除。
三、时间安排
5月18日前各学院提交《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6月20日前完成专家个人信息在线填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科研院成果管理科(行政楼251室)
联系人:沙笑慧 崔曼丽
电 话:3967995
邮 箱:kyccgk@hebeu.edu.cn。
附件:1.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