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人员及工作职责
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
李思敏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主管综合科和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等。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王磊磊
职责:负责项目管理科自然科学相关工作,国防科技项目管理科工作,审批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等。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魏玲玲
职责:负责党建工作,平台建设与管理科工作,项目管理科人文社科相关工作,学术委员会工作,审批校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经费、科技创新平台资助等。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卢彦琦
职责:负责综合科工作,成果管理科成果相关工作,科协工作,审批骨干教师津贴,科技成果奖励资助、成果申报等工作。
综合科
人员:赵一凡
职责:
(1)负责起草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各级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上级部门各类检查督导材料、各类汇报材料;起草新闻报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协助制定科研政策。
(2)组织完成教育厅对科研院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对各二级学院科研工作年度考评以及科研院内部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3)组织中国科协、省科协的调查站点工作、工作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组织科技热点的问卷调查工作、省市科协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负责省、市科协系统内设机构与管理工作以及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申报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学会、协会等学术组织的会员管理、换届、评优推先等工作。
(6)负责科研院预算的编制、财务报账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水利部水利科技统计、教育厅高校创新信息统计、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采集等;负责文明校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9)负责河北省科技年鉴的编制以及河北工程大学年鉴的编制。
(10)协调科研院内科室之间的工作、校内外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各项科研工作的资料汇总。
(11)负责文件的颁布以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
(12)负责工会工作、安全工作以及计生工作。
(13)负责申请博士授权单位数据资料的汇总、及未知的专项资料整理工作。
(14)起草各类通知;负责公文的收发、印章管理、资产管理、科研院网站信息的发布,网站更新与管理、科研系统维护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1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项目管理科
人员:杨习英(科长)、沈洁(副科长)、马静、孟媛
职责:
(1)熟悉、掌握国家、省市等主管部门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政策、制度。
(2)策划、组织纵向项目的申报。包括:科技部各类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社科)基金、教育部各类科技项目、省科技厅各类科技项目、省自然(社科)基金、省社科联社科项目、省教育厅以及省属各职能部门各类科研项目、邯郸市科技局各类科研项目、地方各职能部门各类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发基金、校博士基金、校创新基金等项目的申报。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展报告、项目绩效报告、年度管理报告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编制项目年度计划与进展汇编等工作。
(4)配合学校财务处管理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账确认、通知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负责教育部社会科学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社会科学年鉴撰写工作,协助编制成果汇编。
(7)完成年度日常工作:科研系统在研、结题项目录入审核工作,审核各级各类项目任务书、计划合同书;审核国家科技成果线上上报材料,组织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重点基金、专项项目研究进展、开题报告及验收工作,填报省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政策绩效评价表。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成果管理科
人员:沙笑慧(科长)、崔曼丽
职责:
(1)熟悉、掌握国家、省市等主管部门各级各类成果奖励申报管理政策、细则。
(2)组织国家、省市等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奖励及社会力量奖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3)负责成果信息的维护,为成果转化提供服务;负责论文、论著、专利、软件著作权、农作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与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其他部门完成科研统计工作,负责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奖金的发放工作。
(4)负责省知识产权基地的日常建设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及利用工作,协调与省、市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解决知识产权争议和纠纷;代表学校联系与委托社会上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以及培训工作。
(5)负责教育部自然科学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编制河北工程大学年度成果汇编。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平台管理科
人员:王东
职责:
(1)熟悉、掌握国家、省市等主管部门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及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2)负责学校国家、省部、市厅和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社科基地等各级各类平台的申报、考核、验收、评估以及建设运行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平台的年报统计、重要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
(3)负责科研团队培育、管理及考核工作。主要包括科研团队、学科交叉团队、农业产业体系申报、日常管理、培育等工作。
(4)负责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科技特派员、特派团、“三区”人才的申报、日常管理、考核、经费使用等工作。
(5)负责农业产业体系岗位专家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申报、考核、经费使用等相关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科普基地的申报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科普基地申报、开展科普活动,普宣宣传等工作。
(7)负责院士工作站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年度计划、总结、考核等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院士引进、合作与日常联络等工作,组织学校高端人才与院士联系和对接等服务工作。
(8)协助编制科技项目成果汇编、科技工作报告及科技统计上报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国防科技项目科
人员:刘卫欣
职责:
(1)熟悉国家、省市等主管部门各级各类项目管理政策、制度;熟悉军民融合平台、基地的管理办法。
(2)申报和建设军民融合单位,组织相关活动、完成具体任务。
(3)组织各级各类军民融合项目申报,做好军民融合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4)组织军民融合平台、基地的申报、考核、评估、验收以及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科研项目管理与评定制度,配合科研、财务部门做好相关科研经费管理与信息的整理完善。
(6)负责军民融合科研项目、平台数据的统计工作,协助编制成果汇编。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