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市级研发平台管理,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根据《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邯郸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现开展2024年度市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到期需参加评估的7家市级研发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按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对参评研发平台取得的成效开展评估。
1.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主要评估其组织管理、研发投入、研发产出、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
2.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评估其工作体系、科研投入、人才队伍、研究开发、主要成果、社会贡献、运行管理等。
三、有关要求
1.参评的研发平台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提炼亮点和特色,充分反映科技攻关的能力和水平,填报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凡在绩效评估范围内的各市级研发平台,原则上需要参加此次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将取消其市级研发平台资格。
2.通过市级认定,但已升级纳入省级研发平台管理序列的,无需参加绩效评估。
3.相关资料。评估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胶装)成一册,一式二份。装订顺序为绩效评估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应含目录和页码,并按目录所列的顺序排列,正文字体按照公文格式编辑)。装订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
4.各参评研发平台将评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7月28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行政楼253房间,附件2和附件3的Word版一并发送至邮箱(pingtaiban@hebeu.edu.cn)。
联 系 人:魏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3989268
附件1.2024年参加绩效评估的市级研发平台名单
附件2.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绩效报告
附件3.市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