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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审计厅《关于2023年专项整治问题屡审屡犯情况的通报》工作要求,省科技厅组织科研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研究制定了《科研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21年、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验收的所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整治内容

科研项目弄虚作假、套取或挤占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不实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一)科研成果不实,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冲抵交差;

(二)项目研究内容高度一致、重复申请科研经费;

(三)项目质量把控不严,未完成绩效指标而通过验收;

(四)验收材料不全,缺少必要证明或存在证明无效;

(五)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

(六)虚列支出套取或挤占科研经费。

三、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方案安排,省基金办于近期开展2021年、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

2021年验收的所有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传至基金管理系统中(https://jjxt.hebkjt.cn:8001/):

1.经费支出进度完成情况。所有项目需重新上传截至目前经费支出情况的经费决算表(不要覆盖验收时上传的经费决算表),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上传验收时的审计报告。

2.计划书绩效目标指标(绩效评价表)完成情况。所有项目需上传执行期内产生的成果及其佐证材料(验收时已在系统填写的成果直接上传佐证材料,未在系统填写的成果可通过“成果补报”模块补充,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纸质材料

2021年、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验收的所有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对照《项目自查表》(附件1)逐条逐项核查并填写《项目自查表》,于2024年9月4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自查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科研办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49房间。

(三)重点项目抽查

重点抽查项目(附件2)负责人于2024年8月28日前将经费决算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上传至基金管理系统中。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科研院!

联系人:杨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3969079

附件:

1.项目自查表.docx

2.重点抽查项目清单.xls

3.佐证材料、成果补报佐证材料、审计报告和经费决算表上传操作步骤.pdf

4、2021、2023、2024年前8个月验收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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