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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方式的通知

2025年01月11日 14:46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接河北省教育厅通知,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验收”模块已经上线,2022年以来申报的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从2025年1月9日起全部采取线上验收方式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详见附件),需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完成验收程序,故我校每年两次集中办理验收,上半年:每年3月1日-20日网上提交验收申请,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程序;下半年:每年9月1日-20日网上提交验收申请,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程序。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申请的项目,需先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待河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验收申请。

2. 请项目负责人在我校集中办理阶段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Account/Login)完成验收程序,验收流程及相关表格请在科研院网站“常用下载”中“成果管理”栏查找并下载。2022年、2023年及2024年立项的项目登录账号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默认密码:HB@2024#kyxt,请及时登录系统并修改密码。如遇登录不上或信息有误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0311-85659521)进行咨询。

3. 请项目负责人注意,“验收证书”需待河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并由学校科研院集中报送河北省教育厅盖章,盖章后的验收证书须由项目负责人扫描为PDF上传系统留存。

联系电话:3969079

附件: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