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根据我校专利申请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化我校各类专利电子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鼓励我校教师通过电子渠道申请各类专利;使用电子渠道的专利申请一般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受理通知书;使用电子渠道申请专利后,不可以再转成纸件形式;
2、 我校的专利电子申请客户端(CPC客户端)安装于科研处成果科,通过电子渠道以“河北工程大学”为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有关事项时,请到科研处成果科(办公楼410室)办理;
3、 我校的电子证书由科研处统一管理,不允许在其他终端设备安装该证书,也不允许扩散该证书;
4、 国家专利局通过CPC客户端下发的各种有关通知,由科研处下载并通知本人,不允许在其他终端下载;
5、 专利申请时,负责人务必做好专利有关信息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登记工作(计算机桌面电子登记表格),以备及时和负责人取得联系。
科研处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