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税务局通知,现对去年我校开具抬头为“河北工程大学科技开发中心”的大额发票(2000元及以上)进行数据采集上报,请开具下列发票(见附件)的老师,不论发票是否已报销,本周内均须到财务处113室进行信息采集(未报销者请携带发票),税务局要求本周采集上传完成。
联系电话:8579756,8579080
科研处 财务处
20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