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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的通知

2014年09月10日 15:32

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省社科基金项目集中结项鉴定时间为每年1月、6月、9月份。请在2014年9月份结项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一式三份连同论文原件于2014年9月22日前送到学校科研处成果科(办公楼410室),初审后统一报送。填写鉴定材料时请注意:

1、结项鉴定申请书请使用2014年3月修订的新版,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凡未在项目研究成果上署名者,在结项证书中不再列为项目组成员。

科研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