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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经费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的通知

2015年03月10日 09: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新出台的《河北工程大学科研管理办法》(校政[2014]7号)和《河北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政字[2014]4号)文,自本学期开始,各学院(部)教师的科研经费由本学院(部)分管科研院长(或院长)负责审批,其他教师科研经费由职称聘岗所在学院(部)或其科研内容所属学科所在学院(部)的分管科研院长(或院长)负责审批。

建筑学院:王培军,陈晓卫

土木学院:史三元,孟文清

城建学院:张子平,许吉现

机电学院:李秋生,李河宗

信电学院:赵继军,刘心

资源学院:杨永辰,张安兵

经管学院:姚立根,王彦林

装备学院:贺洪江,崔国华

文学院:侯占平,张艳红

理学院:王玉国,秦身钧

水电学院:董卫,路明

医学院:朱望东,许忠新

农学院:刘娜,张彦萍

社科部:赵红霞,彭克明

公体部:任远,李林凯

临床医学院:刘志军,刘贵京

科研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