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河北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家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条件,遵守《工作指引》中“专家职责”的有关规定。
2、专家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年龄不宜超过65岁,且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10年以上。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请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登录“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点击“专家备案”进行信息备案,已在专家库中的专家需要重新备案。
4、专家备案时请仔细阅读“备案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和技术领域信息。
5、请于2015年5月22日完成专家信息备案并提交,提交后需将生成的“专家信息表”下载打印一式2份于5月27日前交至科研处综合科,同时填写电子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keyanchude@163.com。
联系电话:8579268
科研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