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同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本次修法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最大亮点是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下放和科研人员奖励、报酬比例提高。
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瞄准当前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回应了科研机构和广大科技工作人员的呼声和迫切要求。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从10月1日起实施,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相关教师及科研人员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调动相关教师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为成果转化提供动力,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有效推进。
河北工程大学科研处 技术转移中心
2015年8月31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