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河北省科技厅通知,我校2013——2015年度河北省科技厅项目需填写“省科技厅系统专项资金清理摸底情况表”(附件1)和“省科技厅系统专项资金清理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专项资金清理填报说明”(附件3),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4。相关内容要如实填写,没有发生的项要填写“无”。
请各相关学院科研办将填报完毕的表格一式2份于2016年3月23日5时前交科研处计划科(办公楼4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