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校科研院申请开户,邮箱keyjh@hebeu.edu.cn,电话:8579079,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二、项目申请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如申报书有合作单位,请提前提交并告知),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7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下午4时,到时网络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人按时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院科技项目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