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防科技保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基地: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并汇编形成“国防科技保密制度”,具体包括15项内容。
各制度及相应表格附件于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关下载中,请各单位涉及有关国防科技保密工作时遵照执行。
河北工程大学国防科技保密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