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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06日 17:40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所承担的社科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对我校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以前批准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经批准立项的(含2017年)所有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未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对于进展顺利而到期未结项的,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项。

2.检查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检查包括: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以及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对于特别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另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材料内容需包括以上几点),省社科规划办将及时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或有关报刊推介,扩大宣传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中的精品力作。

3.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检查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时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或者省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时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审批备案。发现有擅自延期、变更内容而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的,省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项。

三、报送内容和时间

请学院科研办主任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检查内容填写中期检查自查情况表附件1、附件2,并将附件2汇总后电子版发至邮箱shekexmb@hebeu.edu.cn。附件1、2纸质版于2017年9月19日交至科研院人文社科办公室,咨询电话:8579080批准项目名单参见科研院网页--相关下载--项目批文--省社科基金目录。

注:本次检查只检查在研项目,结题项目不在本次检查之列。

附件12017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查情况表

附件22017年度社科基金进展情况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