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研究所(中心)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校级研究所、中心:
为扎实推进我校校级科研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我校研究所(中心)绩效管理,学校决定对现有校级研究所(中心)进行年度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所(中心)自评。考核内容:2017年1月至12月时限内,研究所(中心)在学术方向凝炼、硬件建设、科研队伍建设、研究成果、人才培养、学术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2、学院考评。各研究所(中心)写出2017年自评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所属的学院对依托本单位的研究所(中心)进行考核,明确考核意见,对运行机制不健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促进作用不明显的研究所(中心)提出取消建议,对需要进行调整的研究所(中心)提出调整意见。
3、科研院综合评定。各学院请于2018年1月12日完成考核,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院,附件1中研究所(中心)的总结和计划交平台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ingtaiban@hebeu.edu.cn,附件2中研究所(中心)的总结和计划交人文社科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ekexmb@heb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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