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管理系统审核权限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部):
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已更新完毕,本年度科研考核将以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并审核的科研信息为准。为强化学院(部)科研办公室工作职能,实质性推动科研管理职能向二级单位下移,由各学院组织教师录入项目、成果等信息,并负责根据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科研院根据教师上传的附件电子版进行复核。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