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煤炭行业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18年煤炭行业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煤协会科技函〔2018〕13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面向煤炭行业征集2018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
(三)坚持标准研制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原则。
二、征集重点
1.优先支持国务院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结论中提出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
2.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国内组织与国外相关组织、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联合研制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采用ISO、IEC等国际标准,或国际国内统筹推进的标准。
4.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十三五”科技规划、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支持发展的重要标准。
5.《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的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生态修复、基本公共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装备升级、现代物流等领域标准。
6.煤炭资源评价与综合利用、煤炭采掘与洗选加工重大装备、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与职业病防治、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与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7.《“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中明确提出的基础术语、图形符号、人员工效、社会信用、社会责任、防灾减灾等基础通用与公益类标准和生态评价、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科技服务、标准服务等产业共性技术标准。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请于2月22日下午5:00前,将标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送到学校科研院值班人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标准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议表(简表)(见附件1)、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和3)、标准草案和项目情况说明(见附件4)。强制性标准项目还需要报预研报告和强制理由说明等材料。
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时,项目的预研情况应当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详细说明;技术委员会委员表决情况,技术标准专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国家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应当在备注栏中一并予以说明。
(三)如果申报标准计划项目涉及或可能涉及专利,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及专利管理规定(暂行)》要求,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和专利实施许可等材料,并在项目建议书的备注栏中重点申明。
四、咨询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研院值班人员联系。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