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月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9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月将于9月10日至10月10日举行。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题、时间、地点
1.主题:礼赞新中国,唱响主旋律,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暂定)
2.时间:9月10日至10月10日
3.地点:在保定市举行全省社科普及月启动仪式,其他各设区市同时启动,省、市、县全面铺开,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二、普及月重点活动安排
1.项目安排:各设区市及县(市、区)社科联、省属有关学会、省社科普及基地围绕主题,广泛开展系列特色活动。
从设区市社科联上报活动中遴选70项,从省属有关学会上报活动中遴选15项,从有关高校上报活动中遴选15项,共计100项活动作为普及月重点活动;
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共计12项活动,分别与每个设区市社科联联合举办1项活动,与河北师范大学举办1项活动。
2.内容安排:整体活动按主题内容分为五个板块。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活动。全面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和历史地位,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在政治、理论、实践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阐明的大政方针、制定的战略部署、描绘的宏伟蓝图。
(2)新中国成立70年来河北经济社会成就宣传普及活动。通过主题报告、宣传展示、演讲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党的十九大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奋斗历程以及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丰硕成果。
(3)“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在省市县三级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宣传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突出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历史性成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学习专题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要求与举措;宣传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商法、经济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关注民众诉求;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变迁与发展。
(5)民生话题“面对面”活动。针对百姓切身相关的衣食住行,如房产、投资理财、健康养身、心理咨询、教育进修等提供相应的社科普及服务项目,从而让科普月活动切合百姓需求,真正走进百姓,走进人心。
3.活动形式:
(1)开展学习体验活动、主题宣讲活动、主题作品征集活动、演讲诗歌朗诵活动、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国防教育活动、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等形式丰富、内容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
(2)选派人员组成社科小分队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军营等基层开展社科普及活动,坚持活动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性,满足群众的愿望期待。
(3)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优势,围绕本次普及月活动主题,推出系列话题,运用个性化制作、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网上社科普及活动,主动吸引广大网民的参与互动,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有效拓展科普月活动范围。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突出主题,注重活动设计,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使科普月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同时要抓住国庆长假,精心打造国庆主题文化活动,使其成为爱国活动周,与普及月活动有机融合。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及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做好重点活动、系列活动的有关报道,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努力扩大社科普及月的社会效应和影响力。
四、申报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社科普及月活动主题、内容和要求等组织本单位活动申报工作。活动时间应安排在社科普及月期间(9月10日至10月10日),活动能够代表行业特点、突出本地特色、贴近百姓生活。省社科联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活动确定河北省社科普及月重点活动项目,在相关媒体发布。省社科院(省社科联)领导将出席并参加部分重点活动。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8月10日。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shekexmb@hebe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