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2021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自然科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等三类;人文社会科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等四类。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 35 周岁以下(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在 40 周岁以下(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创新平台开展的科学与技术研究;优先支持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科技扶贫、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
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学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一般项目:主要支持以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以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1、3)。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 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四)实行限额申报。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为,自然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4项,重点项目11项,青年基金项目15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项,重点项目5项,青年基金项目7项,一般项目2项。
(五)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3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0.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1万元。
(六)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2021年度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七)学校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科研办务必于 2021 年 1 月 9 日上午10:30前将各类项目申请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书应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不得超过 50 页)纸质版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PDF电子版申请书(命名:姓名+学院)及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4),报送至科研院,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的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自科:行政楼249室,邮箱:keyjh@hebeu.edu.cn
社科:行政楼251室,邮箱: shekexmb@hebeu.edu.cn
注意:据教育厅最新要求,申请书原有格式不能改变,申请书填写内容字号必须为小四!!!若不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