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级科技
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开始受理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指南
1、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共18个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2、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包括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绿色通道项目、学术交流专项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另行发布)、高端钢铁冶金联合基金项目、精准医学联合基金项目、生物医药联合基金项目、生态智慧矿山联合基金项目共计14个项目类别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1、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 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相关专项主管处室提出申请),在相 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2、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3、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基本条件有具体要求的,以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二)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具有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其所在职的依托单位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在站博士后项目负责人,应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研究时间。
2、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无不良社 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4、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三、限项规定及科研诚信要求
(一)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1、申报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 申报本年度项目 1 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1 项。
4、基础研究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5、列入联合惩戒、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6、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二)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4、2020年12月执行期到期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计入在研项目总数,延期项目除外。
5、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不受在研项目限项条件限制。
6、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受在研项目限项条件限制,合计限1项。
7、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和承担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合计限1项。
8、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申报学术交流项目不受项目限项条件限制,合计限1项。
9、已经获得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10、已经获得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河北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1、已经获得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河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2、已经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已经获得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和参与河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研究骨干仅可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可申报和参与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13、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的项目已经申报或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任何一类项目。
14、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15、在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对存在违背有关科研诚信要求的申报项目,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16、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如发现科研诚信问题,则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撤销或终止项目合同,追回科研项目经费。
四、申报程序
(一)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采用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申报书填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申报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经过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报书并提交单位审核,未提交项目等同于未申报。
项目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纸件报送省科技厅。
(二)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采用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申报书填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申报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在申报阶段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用户注册
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以往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人不需重复申请,可继续使用。项目申请人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忘记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新增用户由各学院科研办(2月22日系统开通后)统一将汇总后人员信息(附件3)发至邮箱(keyjh@hebeu.edu.cn)开通账号。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项目有关附件材料通过系统在线上传,项目申报人需按照系统预设的附件类别对应上传,如无附件对应的类别,请选择“其他”,并将附件名称填写完整。附件上传后请逐项浏览检查类别、名称、附件是否一致,避免出现附件类别对应错乱、附件名称错误、附件不清晰、附件无法打开等问题,影响项目评审。
(二)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各类别项目具体申报要求”上传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电子附件材料,电子附件材料是形式审查的依据。
1、各类别项目均需上传相关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附件等材料。
2、检索过的期刊论文应上传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和论文首页,未检索过的期刊论文应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授权发明专利和科技奖励应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应上传项目批准通知书。申报绿色通道项目的申请人还需上传博士学位证复印件、录取材料或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经历及期限的相关附件,引进的其他省市的 人才由主管单位提供到河北工作时间证明等。
七、其他要求
(一)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1、项目组成员信息务必填写正确的姓名、 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省科技厅将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通过的将影响项目申报。
2、添加合作单位时请确保合作单位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系统将通过已授权的第三方平台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将影响项目的申报。
(二)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须通过其所在职的依托单位申报基金资助项目。
2、参与人员不是申请人依托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即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数量最多为 2 个。拟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留在申报单位存档备查,无须提交。
3、申请人应根据申报项目的主体研究内容正确选择学科代码,研究内容与学科代码不符的申报项目经审查确认后视为初审不通过。
4、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须出具依托单位(承担单位)推荐申报函,无推荐申报函视为初审不通过。
5、推荐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依托单位(承担单位)须出具共同资助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的依托单位(承担单位) 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6、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在项目申报及执行过程 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生物安全以及人 类遗传资源研究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申报书中提供所在 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证明。
7、申请人请仔细阅读《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中文核心期刊名录和具有开具 SCI、EI 收录检索证明资质机构名单及收录检索证明格式要求。论文形式 审查将以上述目录和名单为准,不按要求提交论文和收录证明的 经审核确认后视为初审不通过。
8、申报书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八、申报时间节点
1、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申报人网络受理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3月26日17:00
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3月28日17:00
2、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申报人网络受理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3月5日17:00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17:0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