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为激励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对无出版经费来源或出版经费不足的学术著作进行适当补助,现将2021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省内科研人员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撰写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尚未出版的学术著作。重点包括:
(一)在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学术著作。
(二)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著作。
(三)在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方面有重要意义和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
(四)在研究我国特别是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及河北优长学科或特色学科理论方面有重要价值的学术著作。
在同等条件下,对年轻学者申请的著作予以优先支持。已出版著作的再版及修订本不能申请,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资料汇编、论文集等不予资助。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至2021年4月16日。
三、申请标准及要求
(一)著作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政治导向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请人应为著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三)著作须有不少于2篇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支撑,且申请人为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四)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须由2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
(六)申请材料
1.纸质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2份,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完整书稿的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3.书稿的前言、目录、参考文献、公开发表的支撑论文、课题来源依据以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1份;
4.出版合同复印件,纸质2份(原件由科研院审查后返回);
5.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知网查重报告,复制比不超过15%。
四、评审程序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并进行审核把关,省社科院(社科联)科学成果管理处负责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省社科院党组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予以资助。
五、资助经费及要求
(一)资助数量和金额根据本年度申报实际情况和省财政拨款情况酌定,资助经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
(二)获资助著作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2020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并送交科学成果管理处10套样书。
(三)获资助著作须自批准资助起一年内出版,无故不能按期出版的,将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撤销资助,追回已拨付款项,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
(四)省社科院(社科联)对著作出版后产生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进行跟踪评估,申请人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并送交科学成果管理处。
请各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51室,申请表电子版、书稿电子版(每人一文件夹---姓名命名)、学院汇总后的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hekexmb@hebe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院+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联系电话:3969080。
汇总表-2021年度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出版资助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