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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关于申报河北省重点培育智库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完成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推进河北省新型智库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规定的智库建设目标任务,经部领导批准,省社科办将在全省遴选7家左右党委政府决策急需、关系发展全局的专业性智库充实省重点培育智库梯队。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入选省重点培育智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坚持正确方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社科研究机构;(2)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具有事关河北发展特色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3)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4)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5)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6)有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7)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8)有开展省内外交流合作的良好条件等。

二、评选程序。按照“部门推荐、智库申请、考察评估、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由智库主管部门推荐,主办单位报送书面材料,省社科办审核,省新型智库理事会综合评估,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新型智库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确定。

三、管理方式。试用期一年,新入选培育智库建设经费和日常管理由主办单位负责,省社科办对重点培育智库的优秀成果进行资助。试用期结束,经绩效考核合格后正式纳入省重点培育智库梯队管理。

四、工作职责。入选的培育智库要坚持正确方向、积极服务决策,加强与有关决策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重大决策需求和信息,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论证会、座谈会等决策咨询活动,拓宽决策咨询服务的方式和范围。要建立智库成果报告制度,每季度向省社科办提交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研究成果,省社科办将把此项指标作为对智库评估的重要内容。研究成果要主题鲜明、资料翔实、分析深刻、对策具体、逻辑严密,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有关要求。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推动我校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如实填写《河北省重点培育智库申报表》,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并于7月16日上午10时前将加申报表(一式六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六份报送科研院251房间,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kexmb@hebeu.edu.cn 联系电话:3969080。

附件:河北省重点培育智库申报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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