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已经发布,根据公告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仔细了解项目申报有关的申报资格、限项要求、申报额度及研究期限等有关规定。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首次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人在线申报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附件3),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完全一致。
3.经费预算开支科目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附件4)有关规定编制。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参见(附件5)。
5.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附件6)匿名方式,《活页》务必严格按说明要求填报。
6.《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自查表》参见(附件7)。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前,请仔细对照《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自查表》(附件7)逐项检查打勾,并经申请人及学院科研办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各学院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3.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1份(供省内初评使用),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采用1夹3(1份申请书中缝夹一份活页在上和2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报送。线下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内容务必与线上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申请书、活页及自查表,汇总表(附件8)纸质及电子版由学院科研办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49室。
三、网上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节点
1.2022年3月8日-3月9日下午4:30前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及活页报送所在学院科研办进行自查。
2.2022年3月10日下午4:30前科研院完成网上审核。
3.2022年3月11日上午11:30前各学院科研办报送纸质申请书、活页,纸质汇总表及电子版。
4.2022年3月12-13日科研院完成申报材料格式审查。
5.2022年3月14日报送省社科办。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科研院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