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 2022 年度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政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深刻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民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该项目主要支持对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调查研究, 包括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基层治理、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儿童福利、区划地名等相关领域。项目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教师,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项目组。对于跨学科、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的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或同时申报2022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 项目申请人结合选题指南(见附件1)或我省民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自行确定选题进行申报。申报论证书见教育厅申报平台格式要求。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撤项。
2、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为本次申报平台,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结项成果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3. 学校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 结项管理和相关要求
1、本次专项立项的所有研究成果均应于8月15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写作要求见附件2)报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统一报送民政部参加 2022年度 “民政论坛”评选。为突出效果评价导向,凡在民政部年度 “ 民政论坛”获奖的研究成果,即可办理相关结项手续。
2、未获奖的项目成果,须于2022 年11 月30日之前,按照《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结项要求,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审定后颁发结项证书,并于12月15日前拨付资助资金。
五、材料报送
1、校内项目评审材料:请相关学院科研办务必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5:00前将人文申请书模板(线下填写)PDF电子版(文件命名:姓名+类型+项目名称+学院)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eyjh@he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上报教育厅材料:通过公示的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请相关学院科研办务必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 11:00前将纸质申请书报送至行政楼249房间,电子版申请书pdf版发送至邮箱keyjh@he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注:1、学校公示后,通过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再申请账号开通并进行网上填报
2、人文申请书模板(线下填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及添加人员模板见《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中附件2、4、5.
附件1:2022年度民政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附件2:2022年度民政论坛参评条件及研究报告格式要求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