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补充说明
由于工作计划调整,现将《2022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冀科资〔2022〕5号)项目申报指南中“生物农业类、电气科学与工程类、中医药类项目另行组织申报”调整为“生物农业类、中医药类项目另行组织申报”,即电气科学与工程类仍在面上项目中受理。
特此说明。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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