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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22年04月07日 16:33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我校研究成果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提名。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第一完成单位是河北工程大学。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申请及审查

请有申报意向的项目组认真学习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及具体要求(附件1),于2022年4月13日12:00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科研院将向省教育厅申请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

科研院会同校学术委员会对拟提名项目的政治和学术内容进行审查,存在政治导向错误,重要学术争论或重要学术观点尚未得到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知识产权、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学校不予推荐。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4月15日开放,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照保密要求报送。

2.纸质材料报送。通用项目纸质版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附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251房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

联系方式:

通用项目:沙笑慧  3967995  邮箱kyccgk@hebeu.edu.cn

专用项目:王磊磊  3967997  邮箱GFkj@hebe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申报意向表

附件3.提名工作手册及其他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