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估办法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对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建设与运行绩效进行综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生命科学领域通过建设任务验收的省级学科和企业重点实验室。
2.材料、农业、建设与环保技术领域通过建设任务验收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估流程
平台通过“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河北省研发平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并提交平台绩效总结报告、佐证材料,以及能够反映平台建设情况的视频片(视频不超过8分钟,佐证材料、视频录制有关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绩效评估模块)。请参评平台于2022年10月5日17:00前提交材料。
三、有关说明
1.不参加绩效评估的,将撤销省级平台资格。
2.申报材料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省科技厅不受理涉密材料,不得在非涉密材料中标注密级。如违反规定,依托单位和平台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经依托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评估材料后,请参评平台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视频电子版发送至pingtaiban@hebeu.edu.cn或刻录光盘。
4.“河北省研发平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遗失可与技术支持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武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310-3969268
技术支撑单位:胡女士,联系电话:0311-85866036、85866037
附件:2022年应参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名单.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