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项目组: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提名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为做好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通知及有关材料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文件包括:《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规则》(附件2)、《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提名单位名单》(附件4)等。请各学院及有关项目组认真阅读有关通知、提名工作手册及有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本项工作。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按报奖条件负责本学院优秀项目的遴选工作,并组织项目组正式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5)。报名表请于4月28日10:00前发送到科研院成果管理科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省科技奖报名表-**学院”)。
2、科研院会同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的政治和学术内容进行审查,存在政治导向错误,重要学术争论或重要学术观点尚未得到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知识产权、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学校不予推荐;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科研院将申报项目有关材料上报提名单位申请提名。
3、科研院将获得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通过邮箱发送给有关项目组。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申报,造成提名号浪费,给学校和提名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后个人有关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因素。
4、项目组利用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提名系统进行网络填报(网址https://cg.hebkjt.cn:4430/a/login)。
5、项目组按《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认真撰写公示材料(附件6)。于5月20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到科研院成果管理科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23年省奖公示材料-项目名称”)。材料公示后,项目的主要内容(如项目名称、人员、单位、成果等)不再更改。
6、项目组应确保在6月2日12:00前完成网络提交。提交后,在线打印带有提名单位提名意见的提名书,于6月4日前将书面提名书1套交到学校科研院成果科办公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已获得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人员再次被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前三完成人应当间隔一年以上。
因提名渠道不同,以上时间要求可能有变更,以临时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地址:科研院成果管理科(行政楼251室)
联系人:沙笑慧 崔曼丽
联系电话:3967995
邮箱:kyccgk@hebeu.edu.cn。
附件:
1、《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规则》
3、《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4、《提名单位名单》
5、2023年度河北省科技奖报名表
6、2023年河北省科技奖公示信息表(自然科学奖)
2023年河北省科技奖公示信息表(技术发明奖)
2023年河北省科技奖公示信息表(科技进步奖)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