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科技平台绩效数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运行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下发《关于填报科技平台绩效数据的通知》(冀科平函[2023]16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年起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建立月度绩效填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共建科技平台示范基地、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平台。
二、填报内容
主要包括人员队伍、经费筹集、成果产出、开放合作、成果转化和对外服务、科学普及、重点信息、附件等。
三、填报时间
每月月底前更新月度数据变化情況,系统自动读取上月数据,如无变化,可校对后直接保存提交。省科技厅每月统计一次平台建设成效,并建立相应通报机制。
四、填报流程
每月27日前,各平台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的“项目申报人”登录后,在“科研平台一平台绩效”板块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工作,确认无误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五、填报要求
按照《通知》精神,月度绩效填报机制建立后,年报数据根据月度数据自动生成,不再单独报送。年报数据是对平台绩效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和平台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月度绩效数据的填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附件)要求进行填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武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3969268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填报科技平台绩效数据的通知》
科技术研究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