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 年度市级研发平台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对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统计分析,健全年度统计和三年期绩效评估管理机制,现将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2022 年度的年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市科技局同意建设运行的三类市级研发平台。
数据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12 月31日。
二、统计组织
请各学院通知有关市级研发平台,根据附件认真填报《邯郸市市级研发平台2022 年数据统计评估表》,统一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平台科办公邮箱。
三、统计系统有关说明
1.年报统计表共设置 16 个单元,137 小项,应据实逐项依次填写完整。如某项内容没有发生,需要填写数字的填写“0”,需要填写汉字的填写“无”,不能空白。
2.注意各项之间的逻辑关系,例如“研发人员总数”单元格数据应为“固定研发人员总人数”与“流动研发人员总人数”两个单元格数据之和。
3.每一个研发平台的“归口”“平台类型”“平台名称”“建设年度”“依托单位”5 项已填好,请找到对应自己的平台填入对应行。每个单元格不可合并或者拆分,可以调整大小或者在单元格内回车换行。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将本单位的市级研发平台统计表汇总后,于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发送至科研院平台科邮箱pingtaiban@hebeu.edu.cn。
五、联系人:魏玲玲 武志峰 杨英华
电话:3969268
附件:邯郸市市级研发平台2022 年数据统计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