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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军民融合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1年06月04日 10:33

转发省军民融合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强军民融合领域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提升决策辅助支撑能力,省军民融合办从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本课题属软科学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课题申报

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省委军民融合办发布《课题指南》,申请人自愿申报,经省委军民融合办审核立项。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按规定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年度课题,已承担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已获得国家、省科研资金立项资

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3.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三、成果要求

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结题基本要求是:

1.至少完成研究报告1篇,且篇幅不低于1万字,课题负责人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第一作者。

2.最终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研究报告或论文经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或师级及以上驻冀部队领导予以肯定性批示;②主要观点与对策被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军级及以上党政军部门采纳并形成文件;③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参》《光明日报》《求是》《解放军报》《河北日报》刊发;④至少1篇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或至少2篇论文被省级以上刊物收录并刊发。

3.研究成果在送党委、政府领导和党政军部门决策参考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XX年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字样以及课题编号,向社会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必注明相关信息。

四、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实行部分资助的办法,分为资助课题和自筹资金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申报。资助课题经费由省委军民融合办资助,额度根据课题立项情况确定;自筹资金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五、其它事项

1.有关文件、申报材料可在通知的附件中查阅下载,《课题指南》请致电各学院科研办致电国防科技项目办索取。

2.科研院国防科技项目办负责收集汇总并统一上交申报材料,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7日前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967997;

E-mail: 32416361@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6月2日

附件: 申报汇总表.xls

       课题申请书.doc

       关于印发《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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