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全省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现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应予以充分体映,将作为基地认定和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方式、程序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实施无纸化申报。各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通过登录“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kpjd.hebsti.cn/),进行在线申报和审核。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用户申请账号。有意向申报基地的单位需向科研院平台科申请,确定分配账户,独立填报。
2.申报材料填报。拟申报基地通过登录账户,在线填写《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3.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所辖拟申报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至省科技厅。
5.上传盖章页。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拟申报基地需下载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申报书,将盖章页部分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投入科普经费佐证等)。
3.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1.明确分类。拟申报基地需根据科普示范基地的分类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基地分类后申报。
2.如实申报。拟申报基地应实事求是填报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3.加强把关。各学院科研办认真做好科普示范基地申报的组织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4.按时申报审核。拟申报基地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7:00,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7:00。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9268
技术支持:王晓萌 联系电话:15530363649
附件:
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2.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样表)
3.申报注意事项
4.申报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的名称规范原则
5.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星级评定指标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