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科技厅通知,省科技厅将对我校承担的2013、2014年度河北省科技厅(包括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专项资金检查,请各项目承担人填写附表1、2及承诺书。承诺书和附表中凡涉及签字处需本人亲笔签字,附表中所需数据可登陆校财务处财务报账系统中查询。需填写的项目名单及填写表格、承诺书见附件。提交的材料需在9月12日下午4时前由各学院汇总后一式一份交科研处计划科。所需材料下载:附件 科 研 处 201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