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年度院(部)工作考核之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6年01月11日 09:01

关于2015年度院(部)工作考核之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院(部):

一、请各学院(部)按照校党[2016]1号文的科研工作考核内容逐项自评,于2016年1月14日上午之前报送盖章的纸质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eyanchu@hebeu.edu.cn。各学院(部)科研负责人要确保科研管理系统中每个老师的科研信息录入正确。

二、考核对象: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机电学院、装备制造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资源学院、水电学院、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医学院、理学院、临床医学院、公共体育部、社会科学部。

三、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日常管理”和“社会服务”项提供支撑材料,“指标增量”由科研处计算,其他指标考核内容按附表要求填报。

四、凡是不在考核对象工作的学校其他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受聘单位,经本人同意后,其科研成果可以纳入相应单位考核。

五、各学院(部)同时报送《“十三五”科研发展规划》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自查报告(见“关于认真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电子版和盖章纸质材料。

附表:年度考核科研统计表及标准

科研处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