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外评审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校内评审和学院初步形式审查合格后,须与有合作关系的高校的相关学科或学院对接,聘请专家对我校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与天津大学科研院联系沟通,已经与天津相关学院对接的学院可自行与对接学院联系送审事宜。其他学院请与有合作关系的京津高校联系送审。
2.各学院联系送审时须请对方在指定时间返回正式的修改建议(可参考附件1和2的表格),按后续通知要求汇总后报科研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