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省级科研平台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平台:
由于目前学校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有所调整,为明确各省级科研平台所依托的学院和有关省级科研平台推荐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现开展统计省级科研平台基本信息工作。有关省级科研平台变更负责人,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说明情况,由学校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请相关学院于9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de@163.com,纸质版(学院、平台盖章)交至科研院414房间综合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