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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第二十七届)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2018年05月29日 11:22

关于申报2018年度(第二十七届)

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是2001年第一批由国家奖励办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批准登记备案的正式奖项。根据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有关通知,现开始申报2018年度青年科技奖。该奖项授奖名额10人。现将该奖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做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

二、推荐名额

有关单位推荐1-2名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申报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2.由三位(本单位一位,外单位两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3.申报材料报送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三、材料要求

1. “孙越崎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三份。

2. “孙越崎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证明材料一份(详见推荐表填报说明)。

3. “专家推荐表”各一式一份。

4. “推荐汇总表”一份。

5、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等应以国内做出的为主,并均为主要贡献者或主要完成(作)者。

6、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注明刊名、出版时间、期数、页码);成果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或公布并附鉴定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取得经济效益应有有关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统计证明材料。

7、获得本奖者,在国内外发表论文时,可注明某年曾获本奖项。

8、申报材料一般不退还,请自行留底。(如需退还,请事先注明)。

推荐表是孙越崎能源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请人应真实客观地进行填写,若发现申请人欺瞒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版式,双面打印,分开装订。

四、截止时间及报送地址

请在2018年6月2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发送到kyccgk@hebeu.edu.cn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送到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0室)。

拟申报该奖项的老师,请首先和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电话(8577995)联系,了解有关申报事项后再填写表格。

附件:

附件:孙越崎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专家推荐意见表、汇总表(煤炭).doc

科研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