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18〕45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范围包括:2017年度立项项目和2016年度立项2017年度结转的重点项目、杰青项目(名单见附件1、2)。
二、评价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省级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省级专项)》(见附件3),请参考“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因省自然基金委要求时间比较紧张,各学院请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10:00前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电子版(命名为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keyjh@hebe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院科技项目办4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