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最高层次的研究项目,是贯穿我校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更多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特别是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做到提前谋划、深入论证、充分准备,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按照多轮次辅导、重点培育的原则,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起启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限制性规定
1.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限项规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提交结项申请日在2018年12月20日前的可以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确定选题和收集资料(8-9月)
请各二级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项目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及整合,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现有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时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辅导,充分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
第二阶段:撰写课题申报书,组织专家进行初评(10-11月)
申请项目的教师撰写申报书提交学院。各学院积极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指导和评议。11月1日前,各单位将通过专家初评的申报书(每个学院提交3-5项,纸质版1式1份)报送至科研院人文社科办4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kexmb@hebeu.edu.cn。学院筛选出今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重点培育项目,鼓励重点培育项目负责人自主选择专家或学院指定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
第三阶段:学习指南,修改申报书(2018年12月-2019年1月)
国家级项目申报公告及指南一般于当年12月份下达。申报人员要认真研究《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最终确定申报项目。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出优秀项目,选择校外社科基金评审专家进行指导,科研院资助一定的差旅费和专家咨询费。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升申报书质量。
第四阶段:形式审查,形成定稿(2019年1月-2月)
申报人员要利用寒假时间继续完善申请书和活页,优化课题组成员构成。按照我校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各学院科研办逐一进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成定稿,并完成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审核无误后按学校规定时间报送至校科研院,科研院将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动员和辅导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2.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已主持过省部级项目负责人申报,充分利用已有项目研究基础,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18年度申报指南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3.学院对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要进行重点培育。指定专家一对一辅导,认真进行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4.各单位要重点动员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
5.科研院与各学院(部)分工协作,严把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工作计划逐项落实。科研院着力协调解决申报中的疑难问题,做好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6.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主管院长亲自部署,科研办认真落实,动员教师积极申报,在保证申报数量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立项率。
联系人:孟媛
联系电话:8579080
电子邮箱:shekexmb@hebe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8月21日